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貫徹執行國內外貿易、利用內外資、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
(二)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以及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劃;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貿易,指導貿易促進活動。
(三)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并開展相關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多雙邊經貿合作戰略和政策;根據授權代表市政府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的活動;參與多雙邊經貿談判、國際服務貿易談判和國際經貿條約、協定的談判與簽署。
(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及國外對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六)負責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貫徹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貫徹落實中國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負責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
(七)負責推進全市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八)貫徹省內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
(九)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十)負責協調全市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國家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流通領域各環節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十一)根據國家、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國內外貿易和對外經濟使用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十二)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市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市開發區的宏觀管理和指導工作;跟蹤協調重點招商項目的前期洽談、申辦設立程序和后續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重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和服務工作;承辦各類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組織我市有關單位參加省市各類經貿洽談活動。
(十四)負責全市外商投資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聯系外資企業協會;承辦上級交辦的外國投資管理業務。
(十五)承擔商貿領域安全生產行業監管責任。承擔主管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督促企事業單位加強安全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開展監管執法工作。
(十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糧食宏觀調控、總量平衡、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加強糧食流通體系建設,指導和幫助災區糧食供應,保障軍糧供給。負責組織中央和地方儲備糧油的收購、儲存、調撥和運輸,負責糧食企業安全生產及直屬單位安全生產,加強對糧油質量的監管檢查工作。加強對糧食流通渠道的監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違法經營活動進行行政處罰,嚴格對糧食收購企業入市資格進行認定。
(十七)指導全市糧食倉儲企業流通設施的規劃、建設、維修和改造;認真執行儲糧技術規范,指導監督糧食安全倉儲工作。參與全市種植結構調整,組織糧食企業訂單的具體實施。
(十八)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政策、法規、規章;對轄區鹽產品質量、市場供應及食鹽儲備情況進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承擔轄區涉鹽案件的投訴舉報的查處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人秘科
(二)對外經貿管理科
(三)商貿服務管理科
(四)市場秩序管理科
(五)行政審批辦公室
(六)招商引資綜合協調科
(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八)糧食綜合管理科
負責人:王秀范
郵政編碼:132500
通訊地址:蛟河市民主路11號
聯系電話:0432-67250830
辦公時間: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